“正正派派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通、作风上扎实。”这是同事们对刑事审判庭庭长李锦川的评价。
李锦川自1988年进入法院工作至今,已有25个年头。25年里,李锦川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始终奋战在案件审判第一线,让犯罪分子受到了惩罚,为弱势群体伸张了正义,他用真情守护了公平与正义的天平。
探索创新工作思路
“法院工作事情繁杂、任务很重。”面对基层法院案件多、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困难,李锦川带领全体刑事审判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缩短办案周期,快审快结,保质保量完成刑事审判工作。在工作中,他带领刑事审判庭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机制进行审判,不仅使正义得到伸张,还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伸张,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只有让群众看得见的公正才叫真正的公正。”为实现看得见的公正,让人民群众广泛了解刑事案件的量刑依据及过程,李锦川大胆尝试,积极探索量刑规范与公开机制。他结合基层法院刑事审判特点,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主要针对妨碍公务、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十五种易发、多发刑事犯罪制定了量刑规范化表,承办法官根据个案具体情节在量刑规范化表上进行选择性填空即可得到最终量刑,不存在任何主观因素。同时,将量刑规范化表进行随案附送,让当事人对量刑依据及过程一目了然,并通过媒体进行重点宣传,进一步增强公众对刑事量刑的了解,晒出了公正、晒出了公信。
认真办理大小案件
“每一件刑事案件的办理都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益等基本权利。”李锦川深知刑事审判肩负着惩恶扬善,伸张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因此对每一个刑事案件无论大小都认真对待,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使承办的每一个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同时,李锦川在审判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罪行相当,罚当其罪。针对罪行确凿、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的严重刑事案件,他彰显法官钢铁一面,严厉惩处有力打击犯罪分子的气焰。针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积极悔罪赔偿的轻微犯罪以及未成年犯罪人员,他流露出法官柔情的一面,依法从宽处理,有效减少了社会的对立面。25年里,李锦川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和优秀法官,屡次受到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嘉奖;2004年被重庆市高级法院表彰为“全市法院系统信息宣传先进个人”;2011年、2013年两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公务员三等功;2003年至2011年连续9年在公务员考核中确定为优秀;2012年被县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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