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家居网_中国家居门户媒体网站-乐享精致家居生活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装修 设计 瓷砖 涂料 地板 卫浴 吊顶 暖通 橱柜 门窗 净化 五金 建材 电工 窗帘 壁纸 家纺 灯饰 饰件 衣柜 沙发 床榻 桌几 童用 洗衣机 小家电 电视 冰箱 空调 数码 家电 厨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门窗

3.15“后悔权”将对木门有何影响?

2015-03-17 15:06:51  中华门窗网    阅读:

   每年的315都是一个“喜忧参半”的日子:喜的是消费者,可以诉诸各种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了解到新闻媒体曝光的“黑心企业”并敬而远之;忧的是企业,在315这天上电视可不是一件好事,轻则自身的信誉口碑急速下降,重则关门大吉。2014年,新消有哪些新的举措?而对于木门企业,3.15又是一个怎样的节日?

  姗姗来迟的“后悔权”

  2013年10月2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在七天内有“后悔权”;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等。据悉,这是自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对这部法律的首次大修改。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选择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其中意味深长。

  在新消法的细则出台后,“后悔权”这个词可以说是一夜爆红。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加上2013年红星美凯龙抵制天猫事件的助推,O2O模式的概念迅速普及开来,在木门界尤其掀起了热潮。传统木门企业纷纷开始有意识地试探O2O模式,生怕慢了一步。然而,在享受网购带来的快捷和便利之后,部分消费者也慢慢开始品尝到苦果了。种种的问题让消费者头痛不已,而随后的商品维修或退换等,对于消费者和企业来说,无疑又是一场漫长的拉锯战。

  在新消法颁布之后,这些问题有望得到改善。新消法第25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长久以来,远程购物的“非现场性”导致消费者和商家的信息极不对称,因为商家可能隐瞒了商品的负面信息,但由于无法直接接触商品,消费者可能被蒙在鼓里而遭受损失。此次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旨在促进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这“后悔药”的出现可以打消消费者对于网购木门的顾虑----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即可申请及时退货,在这一条例的保障下,消费者对于网购的认可程度或将有一次明显进步,也会让企业在销售产品过程中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

  消费者应善于并敢于借助法律

  虽然新消法的颁布对消费者是一针及时的“强心剂”,但这副后悔药能否起到一个良好的疗效,我们仍要打上一个大问号。长久以来,“卖家强、买家弱”使得国内消费者对于“维权”两个字似乎并没有太多感觉,常常是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还安慰自己吃亏是福。这只会让消费市场走上一条畸形的道路,更不利于企业长久的发展。即将颁布实施的新消法为消费者提供了坚强的后盾,而消费者也应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善于维权,勇于维权。

  “顾客是上帝”不应是一句口头禅。木门消费市场的这出戏如何唱得好?它能否赢得消费者的满堂喝彩?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等负责搭好戏台,关键还得看企业“唱念做打”的功夫是否到家!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精品家居网无关。精品家居网对其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及时联系我们(客服电话010-52887150),我们将尽快予以有效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推荐资讯
生活即秀场,小红书 x VOGUEBusiness在米兰时装周引领家居筑巢新风尚
生活即秀场,小红书 x
玩转电梯品类营销,看美的LINVOL国庆如何花式整活?
玩转电梯品类营销,看
Denon Home Amp功放新品发布:重新定义无线音质体验
Denon Home Amp功放新
宝华韦健璀璨“设计上海”:音乐与空间的奢华交响
宝华韦健璀璨“设计上
最新家居资讯
热门阅读
Copyright © 2014-2015 HOUSELIFE.COM.CN NETWORKS All Rights Reserved. [ 精品家居网 ]版权所有
合作热线:400-019-6898
关键词:精品家居网 | 精品家居生活网 | 精品家居新闻网
备案信息:京ICP备16023283号-13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