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阿里的打假展示中露面不多,工商总局也在积极开展网络平台打假。
早在2010年5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第三章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一条便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上述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废止。同日,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生效,但该条仍然保留。
办法发布后,国家工商总局便开始紧锣密鼓地督促各地工商机关加快建设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下称“网监平台”)。该平台的主要功能是掌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市场主体的情况。
2013年7月5日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新任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提到,“全国已有17个省级工商局建立网监平台”。
“阿里云”上的官方伙伴
相比工商总局在网监平台建立上的孤军奋战,质检总局则明显与阿里巴巴合作颇多。
阿里官方提供的资料显示,由质检总局牵头,阿里巴巴积极响应的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框架已经初具雏形,不日即将宣布成立。联盟的成立,将使电商平台上的产品质量信息互联互通,有助打击假货。
质检总局的不少监测中心就直接落户杭州。
2011年,质检总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在杭州成立。在此基础上,2013年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也落户杭州。2014年1月10日,质检总局批复授权杭州市局依托现有的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系统,成立国家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
2014年7月29日,杭州市委常委佟桂莉到上述指挥中心调研建设情况,称上文提到的“两个中心”不仅是检测中心,也是数据中心,最重要的支撑是信息数据,可利用“政府云”,又可利用市场化的“阿里云”。
2015年1月22日,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成立大会在杭州召开。该联盟秘书处就设在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其首批联盟成员单位中排第一位的就是阿里巴巴。
第二天,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了《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定向监测结果》,报告指,淘宝在被抽检的同类平台中正品率最低,仅为37.5%。
若将阿里的“打假”稍作细分,其实可分为两个环节——制假和流通,前者主要在质检总局的管辖范围,后者则主要在工商总局的职责领域。
对于阿里而言,因为流通环节要经过互联网,于是售假变得有迹可循。
在早前的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上,马云对记者说,“互联网生态系统是解决假货问题最有效的地方。”他说,假货只要到淘宝网去卖,阿里巴巴很快能查出谁在卖、谁在生产,通过这些数据,“公安马上扑上去了”。
业内一位观察者给南方周末记者提供的一种判断是,由于阿里已经拥有较为完备的线上交易监控网络,对流通环节的“打假”已然胸有成竹,技术支撑也已成熟,“所以不再需要与工商总局合作”。
阿里更为重视和稀缺的,是对线下制假的打击,于是质监、公安、版署乃至知识产权局就都成了阿里打假的合作伙伴。而工商总局的“缺席”,或许是此次冲突发生的深层诱因。“白皮书”也在冲突的过程中被发布。
“诉讼大鳄”登场
截至2015年2月3日,至少有6家美国律所宣称将对在纽交所上市不足一年的阿里巴巴发起集体诉讼调查,并可能进一步起诉,指控阿里未尽到信息披露义务。其中,罗宾斯·盖勒律师事务所(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已经正式向纽约南区法院提起对阿里巴巴以及高管团队马云、蔡崇信、陆兆禧和武卫四人的集体诉讼。
南方周末记者查询了这六家律所的官方网站,至少四家已挂出对阿里巴巴的调查声明。其网站的新闻稿无一例外地提到,由于日前多家媒体报道了工商总局严厉指责阿里巴巴对其平台上的商户监督不力,纵容商家在平台上出售假冒产品,导致阿里巴巴的股价下跌逾8%(截至1月29日),市值蒸发2000亿人民币。
向阿里巴巴发起调查声明的霍华德·G·史密斯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Howard·G·Smith)和罗宾斯·盖勒律师事务所(Robbins ·Geller·Rudman & Dowd LLP)在其网站上公布的起诉书草案中,援引了《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的第10(b)及第20(a)条,以及美国证监会(SEC)据10(b)条制定的10b-5号规则(Rule 10b-5)。
斯坦福法学院证券集体诉讼数据中心的研究显示,2012至2014年,超过85%证券集体诉讼案例中援引的条例为“10b-5”规则:任何人在买卖证券时不得就任何与交易有关的重大信息作虚假陈述或隐瞒该信息,或从事其它与交易有关的欺骗行为,否则即构成证券欺诈,将承担民事乃至刑事法律责任。
在中国召集阿里巴巴受损投资者的律师郝俊波说,形式上工商总局把它叫做“白皮书”还是“会议记录”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阿里巴巴没有办法否认这些事实,那么败诉的可能性就很大。”
“当你确切知道有些事情将要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时候,你却只是警告说它‘可能’发生。法院会对这一点作出判决。”罗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Laurence Rosen解释,“这就像一个人和他的朋友去远足,他明明知道大峡谷就在20英尺(约为6.1米)以外的地方,却只告诉他的朋友们:‘小心前面,有个小坑。’”
虽然阿里在招股书中也曾提到可能会受假货的困扰,但是前述“白皮书”中的内容在Laurence Rosen看来,显然超出了“可能”所描述的严重程度。
“美国股市和中国相比有个非常大的不同,就是美国投资者更看重企业的实际业绩和华尔街的预期估计是否相符。”曾经在纽约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Fred Hong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对影响公司相关事项的准确全面的披露直接影响着华尔街的预期。